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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推荐平顶山市级优秀教师的通知
2018-08-19 12:38   审核人:

各系(部)、处(室、中心):

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《关于推荐优秀教师候选人的通知》(平电[2018]69号)精神,市委、市政府决定在今年教师节前夕,评选表彰一批优秀教师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范围与对象

本次评选的范围是: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一线在职在岗专任教师和教育管理者。曾获得市级以上优秀教师、先进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,不再参加评选。

二、推荐名额

我院2018年平顶山市优秀教师推荐候选人名额2名,各系(部)、处(室、中心)可推荐1名候选人。

三、评选条件

(一)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忠诚党的教育事业,求真务实,积极探索,锐意改革,开拓创新,出色履行岗位职责,勇于奉献,师德高尚,努力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光荣形象。

(二)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。

(三)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,并具各下列条件之一:

1.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积极实施素质教育,热爱学生,促进学生全回发展,教书育人,为人师表,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;

2.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,努力进行教育创新,在教学改革、提而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显著;

3.在教育教学研究、学术推广等方面有创造性成果,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或明显的社会效益;

4.在学校管理、服务和学校建设方面有显著成绩。

四、评选程序

评选推荐工作采取自下而上,逐级推荐、民主择优的方式,充分发扬民主,接受群众监督。

五、材料报送要求

(一)《评选推荐报告》一份(无固定格式,部门领导签字+系部公章)。

(二)《平顶山市优秀教师拟推荐人员登记表》(见附件1.加盖公章),一式一份,并发送电子版

(三)《平顶山市优秀教师申请表》(见附件2.本部门领导在近三年教学工作量处签字、所在单位意见处签章),一式两份,正反双面打印装订,并发送电子版。

(四)《征求意见表》一式一份(见附件3.此表学院推荐工作结束后,再进行相关部门签章)

注:报送各种纸质材料一律使用A4纸。

五、注意事项

时值假期,请各部门认真组织推荐评选工作,按时报送相关材料。由于时间紧,各部门请务于2018年8月21日12:00前将有关材料报送至行政楼556办公室,未按规定时间报送有关材料的部门,视为自动放弃。电子版发送至邮箱:pdsjyxyzzb@126.com

院组织部

2018年8月18日

附件【附件1.平顶山市优秀教师拟推荐人员登记表.doc已下载
附件【附件2.平顶山市优秀教师申请表.doc已下载
附件【附件3.征求意见表.doc已下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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